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鸣山乡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奖惩办法

时间:  2018-07-31 来源:   编辑:   程年平

2018年度脱贫攻坚工作奖惩办法

 

为进一步做好全乡脱贫攻坚工作,压实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,根据我乡实际,特制定如下奖惩办法。

一、帮扶责任人

每天一次精准脱贫APP签到,每月最少开展一次贫困户大走访,每月最少上传一次APP帮扶日志,每月至少对所帮扶贫困户的精准扶贫档案(黄本)、帮扶干部手册(绿本)、贫困户登记证(红本)、连心卡、入户情况调查表等资料进行一次核查填写,并确保准确度和匹配度。对以上工作完成情况,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每月进行排位通报,对排位靠后的单位将及时抄送至上级主管部门。

二、村委会

每月开展一次脱贫攻坚专项督查,对排名第一的村,奖励2000元;对排名倒数第一的村,从转移支付中扣除2000元;对连续两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,从转移支付中扣除4000元,并停止该村村干部社保乡财政缴纳部分;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村,将对该村采取组织措施,对村支部书记进行免职处理,对村扶贫信息员及包片村干部视情况进行降职、停职或免职处理。

三、乡年轻干部

根据工作需要,协助乡扶贫工作站信息输入工作;对接村脱贫攻坚相关信息数据输入工作,实行包村责任制,若哪个村出现信息输入错误,将在年终待遇上对相关年轻干部进行相应减扣。

四、乡扶贫工作站

每天早上8:30APP签到提醒,每月对全乡精准脱贫APP签到及帮扶日志上传情况进行一次排位通报,每月组织一次全乡脱贫攻坚工作督查。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,若有因扶贫工作站人员失误导致的扣分,则相应扣减该责任人员的年终待遇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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